“馬某已經將承包款結清,也沒有耽誤春耕備耕,我們肯定履行合同約定,不給你們添麻煩。”近日,平羅縣渠口鄉的金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員說。
原來,金某等20戶村民與馬某土地承包合同產生糾紛后,來到平羅縣司法局渠口司法所申請調解,經過充分了解情況,司法所認為,該糾紛涉及土地面積大、農戶多,若不及時妥善處理,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。司法所第一時間與渠口鄉綜治中心溝通,聯合頭閘法庭、渠口派出所、村委會等多方力量進行聯合調處。經過多輪面對面溝通交流、背對背協商周旋,調解小組終于找到解決矛盾糾紛的突破口,促使雙方達成調解意向。
平羅縣司法局凝聚多元力量,加強矛盾糾紛分析研判,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。整合資源,在醫患、金融、安全生產等行業專業領域探索建立調解組織,遏制“爆發點”,解決“關鍵點”,撲滅“著火點”,實現糾紛發現在苗頭、矛盾化解在源頭、調解工作在前頭,切實做到矛盾風險清倉見底、各類突發事件有效穩控。
陶樂鎮的馬某離婚后到甘肅蘭州打工,拒不履行財產分割條款,前妻王某獨自撫養一月齡的婚生女,無生活來源,一氣之下將女兒扔在婆婆家門口不管不顧。為妥善解決這一糾紛,陶樂司法所與派出所聯合前往蘭州市找到馬某,在多日的耐心溝通下,馬某終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向王某支付相應的錢款,糾紛得以化解,做到既解“法結”又解“心結”。
今年截至目前,平羅縣各級各類調委會排查矛盾糾紛412次,調解各類糾紛373件,調解成功373件。(記者 馬忠)